• slider image 386
  • slider image 371
  • slider image 384
  • slider image 357
  • slider image 365
:::
郭瑞華 - 教務處 | 2022-12-16 | 點閱數: 87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1 年 12 月 5 日師大科技字第 1111034077 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活動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導,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主 辦,中華創意發展協會協辦。

三、本案採自由報名及縣市推薦。如需本局推薦者,請詳閱簡 章之報名須知,並於 111 年 12 月 12 日前將相關得獎證明文件 函報本局,將依來函時間先後序位,推薦參與旨揭選拔 賽。

四、有關繳費相關事宜乙節,請依據旨揭簡章( P5 )規定辦 理,另無論縣市推薦隊伍或自行報名隊伍,所需經費請各 校自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