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內容區

台南市昭明國中

工具列

:::

左邊區域內容

課程計畫

  • 課程計畫.jpeg
    1) 課程計畫.jpeg

學校簡介

AQI空氣品質

:::

主內容區域

公告 周俊宏 - 學務處 | 2026-08-31 | 點閱數: 50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支持暨合理管教全攻略手冊辦理。

二、鑑於第一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,不免面臨家長陳情或校園事件調查等案件,爰本計畫茲請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提供「教師法律諮詢人才庫」,供教師自行預約諮詢,並由本局依規定補助費用,以協助教師釐清法律風險、保障程序權益及提升事件處理能力。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
(一)補助對象:本局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正式教師,或聘任3個月以上之代理(課)教師。

(二)補助要件:教師因執行教育職務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:

1、因學生、家長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出正式陳情、檢舉或申訴,而涉及教師依法執行職務。

2、經學校通知配合接受調查、訪談、調和、校事會議、性別事件調查、考核或其他行政程序。

(三)補助範圍:以法律諮詢為限(如教師權益說明、教育法令適用、合理管教法律意見、親師溝通法律風險、校事會議或校園性別事件等行政程序),不含訴訟代理、撰寫訴狀等委任事項。

(四)補助額度:

1、諮詢本局「教師法律諮詢人才庫」律師者,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2,500元(每案1次、每次1小時)。

2、諮詢非人才庫律師者,每案最高補助1,500元(每案1次、每次1小時)。

3、每位教師每年度以補助1次為原則。(五)申請程序:教師於完成法律諮詢後30日內,填具「教師法律諮詢補助申請書及教師切結書」及檢附「律師法律諮詢證明書」等相關佐證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,由學校初審彙整後報局辦理複審與撥款。

三、檢附「115年教師法律諮詢補助計畫」及「教師法律諮詢人才庫名冊」各1份。請有需求之教師善加運用。

  • 115教師法律諮詢補助計畫.pdf
    1) 115教師法律諮詢補助計畫.pdf
  • 115教師法律諮詢人才庫.pdf
    2) 115教師法律諮詢人才庫.pdf
:::

右邊區域內容

請由此登入

使用臺南市OpenID認證系統登入
會員登入

頁尾區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