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: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100 年頒「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、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手冊」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申請緩召日期:自 106 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。
二、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同仁請於期限內向本校人事填表申請。
三、有關申請規定逕至人事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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